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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纪念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2017年12月4日至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树立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为激励和教育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树立法治意识,2017年12月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举办宪法宣誓仪式。委党组书记、主任黄方方同志监誓,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巡视员,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刘宏武同志主持,机关全体处级干部参加宣誓仪式。

  在宪法宣誓仪式上,全体宣誓人身着正装,严肃认真,面向国旗、国徽作出庄严承诺。黄方方同志向参与宣誓的同志提出殷切希望和要求:要尊崇宪法,厉行法治;要忠诚担当,履职尽责;要廉洁奉公,接受监督。希望同志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不忘初心、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举办2017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01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举办2017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韦以明同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副巡视员李文金同志分别作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培养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辅导授课。该委委领导,各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近百余名干部参加了培训。

  三是开展广场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司法厅、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的广西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在南宁火车东站南广场设置法治宣传活动展台,制作展出活动板报2幅,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宪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书籍8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和解读相关法律条文50余人次。